「本院認為應氏集團通過舉證,表明所受到的實際損失,合理合據,同時陸氏集團的陸梓然在這場交易的行為中,沒有履行好誠信負責,以致極大的損害了應氏集團的名譽權和知名度,本院認為在此基礎上,上訴主張有理,陸氏集團陸梓然於本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賠償應氏集團此次案件的經濟損失十億元,判決書由庭審結束後十日內向雙方當日人送達,本案庭審到此結束,現在退庭。」
「bang!」法槌一落,事件已成定局。
網上,早已有瞅見苗頭的紛紛離席,只覺無趣,只剩下些稀稀落落的還在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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